一手買家置業程序
1. 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及衡量供款能力
2. 向專業的地產代理查詢心儀的一手住宅項目
3. 參觀示範單位(如適用)
4. 查閱由賣方發出的售樓說明書
5. 查閱由賣方發出的價單(如適用)
6. 連同所需本票遞交購樓意向登記(如適用)
7. 查閱由賣方發出的銷售安排
8. 按發展商於銷售安排中列明揀樓次序的方式 (如抽籤、入標或先到先得等)及條款在項目出售當天選購單位
成功
揀中心水單位
參觀有意購買的現樓單位(如適用)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支付等同樓價5%的臨時訂金
選擇與發展商共用律師或自行委聘代表律師
若選擇即供按揭付款計劃,可向發展商指定銀行/財務機 構或其他銀行/財務機構申請按揭(如適用)
未能成功
揀中心水單位
如曾遞交購樓意向登記,地產代理協助客人向發展商申請退票
透過地產代理了解樓盤另一期的推售計劃或物色市場上的其他樓盤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5個工作天內簽署買賣合約,並按支付條款,額外支付訂金(如有),並於30天內支付印花稅。買家一般在簽署買賣合 約時支付印花稅予律師樓,由律師在買賣合約簽訂日的30天內代為安排繳交印花稅及加蓋印花。
若選擇建築期或其他按揭付款方法,可向發展商指定銀行/財務機構或其他銀行/財務機構申請按揭(如適用)
收到入伙通知書(如適用)
支付樓價餘款
簽訂轉讓契
驗收物業

備註

指未建成或已建成的相關一手項目,而該發展商尚未取得屋宇署簽發的「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

已建成的相關一手項目,而該發展商已取得屋宇署簽發的「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