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地產價格指數?
投資者和樓宇買家需要一些指標去掌握香港地產市場價格的變動。「中原城市指數」的創制就是要提供這樣的資訊,以作為一種反映香港地產市場變動趨勢的參考指標。
「中原城市指數」是一個每月發佈的指數。它是基於政府土地註冊處登記的住宅樓宇交易紀錄編制,用以描述地產市場的價格變動。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是一個每週發佈的指數。它是基於在中原集團的買賣合約成交價編制,用於反映最新的地產市場價格變動。
由於登記過程需時,利用土地註冊處的樓宇買賣價格數據編制而成的指數未能提供最新的市場資訊。然而,利用臨時合約成交價數據編制的指數則可以反映地產市場最新的價格變動。中原集團在地產代理市場的佔有率達30%,所以它的成交數據是能夠反映市場的主要狀況的。
屋苑的調整呎價
定義:呎價=每平方英呎成交價。
由於呎價會受景觀、方向和層數等因素影響,所以利用回歸分析方法來確定這些因素對呎價的影響,從而計算屋苑的調整呎價。
由於一個屋苑的不同單位在質素上(亦反映在買賣價格上)是會有很大差別,使用調整呎價避免了直接使用平均呎價可能引發的偏差。
中原城市指數(CCI)
指數是基於一系列的成份屋苑價格編制。
「指數的基期」為一九九七年七月,基期指數定為100。
目前共有138個成份屋苑。
地產價格指數可以通過合併成份屋苑價格由以下公式計算:
成份屋苑的選取準則:
- 有較高的成交總值;
- 有較大的成交宗數;
- 至少已在十二個月前入伙;
- 在所屬地區具有代表性。
一個成份屋苑的市值等於它的全部可銷售面積乘以它的調整呎價。
其它不同類別的指數,如屋苑指數、區域指數、大型單位指數及中小型單位指數等,皆可以通過合併指定類別中成份屋苑價格編制。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CCL)
「指數的基期」為一九九七年七月的第一週。
分區指數
中原城市指數(下稱「指數」)由1999年9月推出至今,一直以「紛亂中顯真趨勢」為目標,是反映本港樓價整體趨勢的重要指標。為配合市場對「指數」與日俱增的需求,中原地產與城市大學於2004年10月推出之「中原城市分區指數」,旨在令市民在參考「中原城市指數」,能對整體樓價的變化有綜觀如實的了解之同時,而透過「中原城市分區指數」,則能進一步看透各大分區的不同樓價走勢表現。
「中原城市分區指數」是屬「大型屋苑指數」的衍生指數。「大型屋苑指數」共採用的屋苑數目,即「中原城市指數」現時採用之所有成份屋苑數目,減去當中所有豪宅屋苑數目。「分區指數」之制定是將上述「大型屋苑」分成4大分區:港島、九龍、新界東及新界西,再按各分區成份屋苑之成交數據,計算得出所屬分區之指數。「中原城市指數」每月公佈一次,採用土地註冊處之全面成交數據。而「中原城市領先指數」,每週公佈一次,採用最新之中原集團成交紀錄(佔有市場份額約30%)。因此,一脈相承之「分區指數」亦會有每月公佈一次的「中原城市分區指數」,及每週公佈一次的「中原城市分區領先指數」,前者反映百分百全面,而後者能達充份之反映及緊貼每週之最新走勢。
「分區指數」中採用的分區大致以集體運輸鐵路為劃分的主要脈絡,4大分區主要涵蓋以下之範圍:(1)港島:香港島。(2)九龍:九龍半島及其延伸,西北至美孚,東北至將軍澳。(3)新界東:由大圍開始,沿東鐵至上水/粉嶺。(4)新界西:由荔景開始,沿西鐵至天水圍/屯門,另由青衣開始,沿東涌線至東涌。按上述範圍劃分之分區指數可反映每一分區按週及按月之區內整體樓價之波動,對歸納4大區域於樓價走勢上之差異有極大之參考作用,為置業人仕選擇「目標區域」時的必然參考數據。
「中原城市(大型單位)指數」及「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指數」
「中原城市指數」及「中原城市分區指數」先後於1999年及2004年推出。「指數」反映本港樓價整體趨勢;而「分區指數」則反映四大分區(香港、九龍、新界東及新界西)的樓價走勢。2014年7月中原地產推出「中原城市(大型單位)指數」及「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指數」,從而分辨出不同面積類型單位之樓價走勢。
「中原城市(大型單位)指數」及「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指數」是「中原城市指數」的衍生指數。「中原城市(大型單位)指數」、「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指數」之制定是將「中原城市指數」所有成份屋苑的單位按面積分為2種類別:大型單位及中小型單位,再根據成交數據計算出其指數。
「中原城市(大型單位)指數」及「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指數」的公佈時間與「中原城市指數」及「中原城市分區指數」一樣,每個月公佈一次,採用土地註冊處之全面成交數據;亦會採用最近期的中原集團成交紀錄而每週計算一次「中原城市(大型單位)領先指數」及「中原城市(中小型單位)領先指數」。
「大型單位」的面積定義:(1)實用面積大於或等於1076平方尺之單位;「中小型單位」的面積定義:(2)實用面積少於1076平方尺之單位。
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