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拍卖部门是全港唯一由建筑专业人士主持的拍卖会,专业水准得以保证,亦代表中原地产代理业务的进一步提升。
公开拍卖是一种公开、公平、公正而有效的销售方式。本部门覆盖的拍卖物业由银主物业到现有业主物业,由上车盘物业到豪宅物业,除了住宅物业,同时亦包括非住宅物业。
以下简列本部门的服务安排及收费
一. 接受拍卖委托
本部门已拟定拍卖日期和场地,供委托人选择。委托人应于拍卖日三星期前提交物业清单,本部门将按有关物业的市场情况和估值提供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和订定个别物业的拍卖开价和底价,并签订拍卖委托书。由委托拍卖日起至拍卖日后两星期止为独家代理期。其后,本部门专业人员将负责物业的查册、草拟拍卖章程并提交委托人的代表律师核定,以及安排拍卖物业的宣传联系和促销工作。
二. 拍卖前的宣传
约于拍卖日前两星期开展宣传攻势,包括:
- 定期报刊广告-刊登在经济日报、星岛日报及置业家居(星期六随经济日报附送)等报章。
- 派发传单、张贴告示和海报。
- 分派资深营业员和物业顾问专职负责推售每个物业。
三. 市场反应回馈
约于拍卖日前三天,营业经理将召集有关资深营业员和物业顾问,总结宣传效果和收集市场反应。并将情况向委托人汇报,供其参考以确定或调整拍卖底价。
四. 拍卖及其场地
拍卖活动将在本公司于尖沙咀广东道总部的大会议室举行,拍卖现场会派发拍卖物业清单和拍卖章程,及视乎情况提供周边宣传数据。
五. 延续服务
未能在拍卖时售出的物业,本部门可继续为委托人跟进,如:
- 继续联系曾参与竞投的客户,推动成交。
- 再向投资者和现有客户推介。
- 再次安排拍卖。
六. 拍卖标准收费
下列收费已包括物业查册、刊登报章广告、派发传单、张贴告示和海报、印发拍卖章程和租用拍卖场地等费用。
- 拍卖费:每项物业计收 HKD 5,000.00
- 佣 金:下列收费已包括物业查册、刊登报章广告、派发传单、张贴告示和海报、印发拍卖章程和租用拍卖场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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