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主頁(852) 2311 8848

本公司拍賣部門是全港唯一由建築專業人士主持的拍賣會,專業水準得以保證,亦代表中原地產代理業務的進一步提升。

公開拍賣是一種公開、公平、公正而有效的銷售方式。本部門覆蓋的拍賣物業由銀主物業到現有業主物業,由上車盤物業到豪宅物業,除了住宅物業,同時亦包括非住宅物業。

委託拍賣詳情

以下簡列本部門的服務安排及收費

  • 一. 接受拍賣委託

    本部門已擬定拍賣日期和場地,供委託人選擇。委託人應於拍賣日三星期前提交物業清單,本部門將按有關物業的市場情況和估值提供意見,供委託人參考和訂定個別物業的拍賣開價和底價,並簽訂拍賣委託書。由委託拍賣日起至拍賣日後兩星期止為獨家代理期。其後,本部門專業人員將負責物業的查冊、草擬拍賣章程並提交委託人的代表律師核定,以及安排拍賣物業的宣傳聯繫和促銷工作。

  • 二. 拍賣前的宣傳

    約於拍賣日前兩星期開展宣傳攻勢,包括:

    1. 定期報刊廣告-刊登在經濟日報、星島日報及置業家居(星期六隨經濟日報附送)等報章。
    2. 派發傳單、張貼告示和海報。
    3. 分派資深營業員和物業顧問專職負責推售每個物業。
  • 三. 市場反應回饋

    約於拍賣日前三天,營業經理將召集有關資深營業員和物業顧問,總結宣傳效果和收集市場反應。並將情況向委託人匯報,供其參考以確定或調整拍賣底價。

  • 四. 拍賣及其場地

    拍賣活動將在本公司於尖沙咀廣東道總部的大會議室舉行,拍賣現場會派發拍賣物業清單和拍賣章程,及視乎情況提供周邊宣傳資料。

  • 五. 延續服務

    未能在拍賣時售出的物業,本部門可繼續為委託人跟進,如:

    1. 繼續聯繫曾參與競投的客戶,推動成交。
    2. 再向投資者和現有客戶推介。
    3. 再次安排拍賣。
  • 六. 拍賣標準收費

    下列收費已包括物業查冊、刊登報章廣告、派發傳單、張貼告示和海報、印發拍賣章程和租用拍賣場地等費用。

    1. 拍賣費:每項物業計收 HKD 5,000.00
    2. 佣 金:下列收費已包括物業查冊、刊登報章廣告、派發傳單、張貼告示和海報、印發拍賣章程和租用拍賣場地等費用。

免責聲明:

本網頁提供的物業資料只供參考之用,雖然本公司已盡力小心提供上述資料準確無誤,但本公司不會就本網頁所提供物業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失實陳述承擔任何保證及責任,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須對因直接或間接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網站提供的物業資料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負上法律責任或任何賠償。任何人仕必須明白及自行查證方作出競投、投買或購買,並於競投、投買或購買前由專業人仕(包括但並不謹限於律師、測量師及建築師等)獲取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