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物業轉名? 轉名加名要交印花稅? 做妥一項可慳稅
31/05/2022
物業轉名有多種不同理由,但要處理好印花稅才可以讓新舊業主安心。
物業轉名即是把物業的業權轉讓予別人。無論是業主年紀漸大,想早日將名下物業妥善安排,或是因業主想恢復首置買家身份再買新樓,又或透過近親轉讓物業作為按揭套現,都可以進行物業轉名或加名。不過,物業轉名或加名,都會涉及印花稅。不過,用妥方式,在物業轉名或加名時,都可以慳回不少稅款。
1. 物業轉名 vs 印花稅
以往不少人士因為資產分配或財力原因,選擇合力購置物業。然而,在政府對樓市加辣後,不論是以全權擁有、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的形式擁有首項物業,身份都是業主。涉及物業交易時,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從價印花稅分為「首置買家」和「非首置買家」兩種不同稅率,不同 “身份” 所繳交的印花稅額相差甚遠。
首置 vs 非首置 印花稅率
「非首置買家」的物業交易,不論樓價是多少一律需要繳交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相反「首置買家」可獲豁免繳付第一標準稅率的15%印花稅,只需跟據第二標準稅率計算。以樓價900萬元的交易為例,首置買家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為樓價的3.75%即337,500元,但非首置印花稅則統一以樓價15%計算,即1,350,000元,兩者相差1,012,500元。
所以不少人都想把已有的物業轉名,好讓自己能以首置身份再購入物業,不單可慳稅,大部份情況更是全權擁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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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轉讓可豁免印花稅
較常見物業轉名方法,是以近親轉讓方式,將自己的業權轉讓予父母、兄弟姊妹、配偶或子女,自己恢復首置人士身份,從而在買入新單位時可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從價印花稅,較非首置身份買樓可慳印花稅達七成半。
近親轉讓業權雖名義上屬物業買賣,但大多不涉及金錢交易或無需中介,只需找律師轉名便可。雖然物業內部轉讓或沒有涉及「錢銀瓜葛」,但並不代表可免繳印花稅,稅務局會以單位的估價來計算稅款。不過,近親轉名一般會被稅局視作資產處理,因而就算受讓人本身已持有其他單位,亦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只需交第二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而且有關額外印花稅的豁免安排,同樣適用於有領養及繼養關係的人。
如要申請以近親轉讓豁免繳交第一標準稅率的15%印花稅,必須提交雙方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供稅務局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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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轉售限制
物業轉名需注意,就算涉及近親轉讓的單位,是在購入後3年內轉名即未過額外印花稅的鎖定期,亦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當物業轉名後,相關成交會受額外印花稅限制,若新業主於3年內轉售單位,同樣要繳付額外印花稅。
2. 物業加名 vs 印花稅
物業加名同樣要交印花稅,一般是按所佔業權計算,即如被加名人佔一半業權,那便會以樓價或估值的50%來計算。被加名的若為近親,即使被加名的人士本身已持有其他單位,亦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只需交第二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
3. 非近親物業轉名加名 vs 印花稅
無論物業轉名或加名,如承讓人不是近親交易及本身已經持有住宅物業,便即需要繳交樓價15%的印花稅。
雖說樓價越低,應繳稅項亦會相應減低,但若非近親物業轉名/加名時,所訂的樓價過於偏離市價,稅務局有機會於7年內按轉名/加名時的市值計算,追收印花稅差額,故在物業轉名/加名時,可多找銀行估價並參考最低的估價結果再考慮定價,以免因與市值差距太大而遭稅務局追收印花稅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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